哈市住房维修资金一次表决多次使用
本文转自:生活报
审批要件减至5个
哈市住房维修资金一次表决多次使用
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通过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对磨损的电梯部件进行大修,现在坐电梯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21日,在哈市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现场观摩会上,欧洲新城小区业主丛大娘高兴地说。据悉,为切实维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维修资金使用效能,哈市住建局日前发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和审批要件方面进行了再造和简化。同时,该局还通过数字化升级报件、查询、缴费等功能,全面助力维修资金使用“再提速”。
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损坏 可启动应急维修资金
据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介绍,根据《通知》,紧急情况包括: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情况,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整改通知,或专业机构出具检验、检测、评估整改报告的;物业共用部位屋顶、外墙出现严重渗漏的;建筑立面瓷砖等外墙装饰层发生脱落或存在脱落危险的;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其他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
同时,发生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情况,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整改通知,或专业机构出具检验、检测、评估整改报告的,未按规定实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以及物业服务人在紧急情况下垫付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从相关业主账户中列支。
业主一次表决 两年内可多次使用维修资金
据介绍,根据《通知》,鼓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可以预见的,以延长物业使用寿命为主要目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周期性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墙面整体修补清理粉刷、道路维修等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受益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可采取一次性表决方式,授权申请使用人分批使用维修资金。
采取一次性表决方式的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授权申请使用人分批使用维修资金的,需报区住建部门审核、备案。
同时,一次性表决使用维修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且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不得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交存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审批要件减至5个 将推网上报件、查询和缴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往,一般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备案所需材料包括7项内容,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备案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意见表;公示材料证明;工程造价材料;工程监理材料;其他相关材料。根据新实施的《通知》,将工程造价材料和工程监理材料予以剔除,使审批要件缩减至5项。
对此,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主任宣研表示,除了缩减审批相关材料外,该中心正抓紧研发维修资金报件、审批以及查询和缴费系统,就是通过让数据多“跑腿”,让市民们“少跑腿”。待该系统推出后,不但可以提高审批时效,还可以让市民足不出户,通过手机即可实现个人住房维修资金账户的查询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