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一银行员工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本文转自:泰州日报
协助警方成功拦截诈骗团伙转移赃款——
姜堰一银行员工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通讯员 李钰
“为你点赞!感谢你配合我们警方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还帮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10月31日下午2时许,在中国建设银行姜堰支行会议室,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姜堰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共同为银行员工陈女士颁发了荣誉证书和见义勇为奖金,并对陈女士积极配合警方、智擒犯罪嫌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表示了高度的赞扬。
外地男子打来预约电话
“我想预约明天取款30万元,用于结婚……” 7月20日上午11时许,陈女士在柜台办公时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自称赵某,说话带有外地口音。
预约取现本是平常事,但是对方特地解释了钱的来源、用途,这让陈女士心生疑惑。随后,细心的陈女士查询了赵某提供的银行卡,发现该账户是赵某的社保卡,开户地在山西省,前不久刚刚在山西挂失补办,但近半年都没有交易记录。突然多了一笔资金来源,而且还要不远千里到姜堰取款,种种迹象让陈女士警觉起来。
凭着高度的职业敏感,陈女士立即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并积极向反诈中心反馈相关情况。经过深度分析研判,警方推测赵某很有可能是帮诈骗团伙取现的,随即紧密部署抓捕计划。
民警“守株待兔”
查获30万元赃款
次日上午,便衣民警蹲守在银行附近,准备“守株待兔”。果然,到了下午3点,赵某出现在了银行,早埋伏在一旁的民警迅速出动将赵某抓获,并当场扣押了30万元赃款。
经讯问,赵某对自己出租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后,警方循线追踪,排查到一起外省冒充企业老板的诈骗案件,共计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
嫌疑人赵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为推动全民反诈工作走深走实,今年以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持续巩固深化警银联动协作机制,陈女士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一直积极参与警方组织的反诈宣传培训,并配合警方落实各项联动措施,反诈意识和反诈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也正是凭借着丰富的经验、细致的观察和缜密的判断,陈女士才能帮助警方成功拦截诈骗团伙转移赃款。
日前,经姜堰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复核确认,认定陈女士的行为属见义勇为行为。10月31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专程来到银行为陈女士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