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上班后私自外出

2024-01-24 04:04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劳动报

打卡上班后私自外出

回公司途中被撞身亡是工伤吗?

资料照片

■事件回顾

刘先生系江苏某公司员工。2015年6月17日上午7时02分,刘先生在公司门卫处打卡上班,打完卡后自行离开公司。7时45分许,刘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公司途中被车撞伤,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5时许死亡。

同年7月6日,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先生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9月24日,刘先生之妻孙小妹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人社局认为刘先生在门卫处打卡上班后,未向公司请假外出,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小型轿车相撞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于2015年12月15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刘先生受到的事故伤害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孙小妹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孙小妹的诉讼请求。孙小妹继续提起上诉,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友声音

此案例引起不少网友关注,大家对于该案例的看法也不尽相同。

有网友表示,自己以前看到过员工在上班期间去马路对面的小卖铺买烟,然后被车撞身亡,结果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例,发出疑问:“这两者是有区别吗?”有网友在底下留言回复:“有区别的,出去抽烟是休息权的延续,属于工作原因。”

也有网友表示,从企业的视角来看,员工管理是一门非常有讲究的学问。“反向延伸一下,怎么样才能做到管理不缺失?企业又不能完全限制员工人身自由,但若是外出受伤即工伤,企业可就太难了!”

还有网友十分支持法院的判决,表示若劳动者在上班期间私自外出发生车祸,不管是否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均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他首先就违反了单位的纪律,把私事放到工作时间去做,本身就是想薅羊毛。”

■专家观点

本案中,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本案中,刘先生在事发当日上午7时02分在公司打卡上班后离开公司外出是事实,有询问笔录、考勤卡等证据证实,应视为刘先生已经完成上班的动作,所以其后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上班途中。并且,刘先生也非因公外出,故也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

整理 朱兰英 摄影 展翔



交警救助暖人心 家属感谢赠锦旗
头条

交警救助暖人心 家属感谢赠锦旗

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通讯员 郭丹 张真庆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17时28分许,交警七大队执勤三中队接到群众求助称:孩子头磕破流了好多血,现在要去河西儿童医院,正值晚高峰期间担心路上拥堵耽误就诊,希望交警协助送患儿去医院就诊。 接警后民警迅速与求助群众会合,让患儿和其母亲坐上警车 [详情]

凤头鹰河边“落难” 警民暖心接力救援
头条

凤头鹰河边“落难” 警民暖心接力救援

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近年来,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警民联手救助野生动物的情形也成了常态。近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宁海路警务站和辖区群众携手共同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1月15日23时,宁海路警务站接到市民王师傅报警,称在一商业区的草坪上捡到一只黄灰色的鸟。“警察同志,这是我 [详情]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抢时间”(在现场)
头条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抢时间”(在现场)

本文转自:人民网 本报记者 杨文明 1月22日,入夜,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的地面结起一层薄冰,救援车亮起的车灯,照亮了凉水村。这一整天,从昆明到镇雄沿途,在每一个高速服务区,几乎都能见到各地驰援的队伍。  [详情]

上海普陀查获盗窃快递案
头条

上海普陀查获盗窃快递案

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本报讯 记者徐葳、通讯员邵槿铭报道: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在“砺剑2024”第一次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中,成功破获一起盗窃快递案件,涉案人员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18日,普陀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大型商场内一金店负责人报警称,其临时存放在快递站点的包裹被他人打开,里面 [详情]

市民捡到贵重背包 警民联手物归原主
头条

市民捡到贵重背包 警民联手物归原主

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民有所呼、警有所应。2024年1月10日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当天,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楼警务站收到一幅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温暖了所有人的心。 1月9日20时许,一名热心群众报警求助称,在等公交车期间捡到一个电脑包。接警后,值班民警朱义春第一时间赶到 [详情]

商城破获入室盗窃案
头条

商城破获入室盗窃案

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本报讯 记者张波、通讯员胡盛俊报道:近日,河南省商城县公安局抓获特大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明某,现场起获被盗的价值100余万元的名表、数万元现金和其他名贵首饰。 2023年7月,商城县居民马某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14万元现金、一块价值100余万元的名表和部分首饰被盗。接报后,商城县 [详情]

相机遗落出租车 民警及时帮寻回
头条

相机遗落出租车 民警及时帮寻回

本文转自:来宾日报 晚刊来宾讯 近日,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群众王女士求助称,她从兴宾区良江镇街上搭乘一辆出租车到达来宾北站下车后,发现携带的一部相机不见了,可能落在出租车上。相机内存放有大量珍贵照片,王女士很焦急,请求民警给予帮助。 接到求助后,派出所民警立即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信息开展寻查工作。经细 [详情]

“窗口”服务零距离 民警上门为老人办理身份证
头条

“窗口”服务零距离 民警上门为老人办理身份证

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1月4日上午,六合区公安分局瓜埠派出所综合窗口民警把综窗“搬到”群众家门口,上门为“特殊”人群采集身份信息,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经了解,1月2日上午,辖区群众王先生来到瓜埠派出所综合窗口求助,称家中母亲因患病行动不便,前几日发现身份证丢了,导致生活、就医极为不便。综窗民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