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电话频频骚扰 巧用“安宁权”护身
本文转自:温州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胡茜曼) 你是否有这样的经历,接到推销电话后,即使明确表示“不需要”,告之“不要再打”,对方仍可能换号码继续拨打,让你不堪其扰……温州汪先生便遇到了这种情况,他认为自己的安宁权遭受侵扰,将温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告至法院,诉请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损失。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涉个人信息保护侵权案件,判决置业公司向汪先生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维权费用1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未经同意不得再向汪先生拨打营销电话。 原来,一年前,汪先生突然收到置业公司的推销电话,他希望置业公司停止电话骚扰,并于当日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对置业公司的行为进行了投诉。 没想到这家置业公司“换个马甲”,又用另一个座机给他拨打推销电话,“叫不停”的“骚扰电话”就像“牛皮癣”一样铲除不掉。为了还生活一片安静,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法院认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除法律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法院根据推销电话的时间、内容、次数和对原告生活、工作造成后果等因素考虑,遂判决如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