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行业保温管太阳能热水器子行业等迎来环保禁令
本文转自: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公告》和《关于禁止生产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硅油稀释剂或清洗剂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据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发布《公告》是推进ODS淘汰进程、实现国家履约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推动相关行业向低碳环保的技术方向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展现了中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负责任态度。
据了解,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持续开展受控用途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淘汰和替代,如期完成了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和甲基溴五大类ODS的淘汰。目前我国正在开展HCFCs加速淘汰行动,第一阶段(2011—2016年)淘汰任务已经完成,第二阶段(2016—2026年)正在执行。已实现2013年冻结、2015年削减10%和2020年削减35%的目标,正在向2025年削减67.5%的目标加速前进。
根据2020年我国向第86次多边基金执委会提交并获批的《中国聚氨酯(PU)泡沫行业HCFCs淘汰管理计划(2021—2026年)》和《中国清洗行业HCFCs淘汰管理计划(2021—2026年)》实施安排和要求,PU泡沫行业应首先在保温管和太阳能热水器两个子行业发布禁止使用HCFC-141b作为发泡剂的禁令,清洗行业应首先在一次性医疗器械子行业发布禁止使用HCFCs作为硅油稀释剂或清洗剂的禁令。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从事保温管、太阳能热水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生产的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自2011年起,相关行业做了大量替代技术推广工作,企业已经通过多边基金赠款支持和自有资金,开展了改造替代或转型淘汰HCFCs,目前行业内剩余待淘汰的HCFCs已经不多。从替代品上看,三个子行业内均有多种成熟的替代品,并已经在行业内成功应用多年,在技术上完全可行。从经济性上看,相关企业可以根据所生产产品性能要求和承受经济成本能力,自行选择适合的替代品。
《公告》明确了适用的产品。其中,《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公告》规定了禁止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保温管产品和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并附列了这两类产品范围所适用的标准清单。《关于禁止生产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硅油稀释剂或清洗剂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规定了禁止使用HCFCs为硅油稀释剂或清洗剂生产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这类产品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中所列举的相关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
《公告》规定的实施时间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