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首次举行专门法庭法官集体宪法宣誓
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为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南京市法院隆重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南京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出席活动并领誓,市法院其他院领导,知识产权、破产、环境资源、国际商事等四个专门法庭以及江北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建邺区法院金融法庭全体法官和市法院部分法官代表参加活动。这也是全市法院首次组织专门法庭法官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近年来,南京市法院分别成立了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南京破产法庭、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四个“国字号”专门法庭,聚力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的“专精特新、四庭同进”审判新体系,整体联动、协同发力,精准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多项工作举措、创新机制和精品案例走在全国、全省法院前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京破产法庭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挂牌,成为全省首家破产专门审判机构。三年来,南京破产法庭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办理破产”指标连续两年入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之列,2020年度“破产收回债务所需时间”为全国最佳表现。“治病救企”盘活资源,构建困境企业挽救机制。成功推动“建工系”“雨润系”“永泰系”等大型民营企业焕新重生,化解不良债权近4000亿元,盘活土地、房产2120万平方米,挽救困境企业300多家,安置职工4万余人。“建工系”案件系全省迄今审结的最大破产案件,写入最高法院年度工作报告。3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及公报案例,8件案例入选全国及全省法院典型案件。
2019年6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集中管辖全省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及管辖不服9个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法庭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构建环境资源审判“9+1”体系。牢固树立环资审判新理念,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理念、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长江新济洲司法研究修复基地被列入省委政法委为民办实事项目。
此外,还持续提升环资审判新效能,积极服务长江大保护战略和长江“十年禁捕”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依法审理卓航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建立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首个珍稀植物司法保护基地、首个植物种质资源司法保护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