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住宅装电梯 子女可提公积金
本文转自:福州晚报
福州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该中心推出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名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缴存本人及配偶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优化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扩大了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适用范围。原先规定,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名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将支持范围扩大至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名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申请人本人及配偶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随着我市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该优化政策将有助于子女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帮助父母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改造,减轻自筹资金压力,提升改造效率,切实改善父母生活居住环境。(全文共34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