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生鲜“美颜灯” 还原食物“真本色”
“本店猪肉不加任何美颜灯光,保证都是新鲜猪肉”。12月1日,位于观山湖区万科翡翠公园小区的生鲜超市在肉铺显眼位置张贴了“告示”。
观山湖区万科翡翠公园小区生鲜店提出的“告示”
色泽鲜亮的蔬果肉类,买回家后就“黯然失色”。这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会遇到到“卖家秀”和“买家秀”现象。究其原因,是商家给生鲜类产品开了美颜滤镜,使用了“生鲜灯”。据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所谓“生鲜灯”,主要是利用不同颜色的光源来突出或掩盖食品的色泽和感官性状,从而对消费者的购物选择造成错误引导。最常见的是农贸市场内的红光,能让不新鲜的肉类看起来红润鲜嫩。
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从今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11月,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发布关于规范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的提醒告知书,要求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使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照明设施进行自查自纠,必须使用接近自然光线的照明设施,使生鲜食用农产品呈现出自然颜色。
12月1日,记者走进贵乌农贸市场,前来买菜的市民络绎不绝。“以前有生鲜灯照着,肉的真实颜色看不清,现在换成普通灯后,新不新鲜,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肉摊前,贵阳市民邹爱兰正在挑选猪肉。“没有特殊的灯光修饰,挑选的苹果是什么样,拿回家就是什么样。”贵阳市民潘红梅说。
白炽灯下,市民正在挑选猪肉、蔬菜和水果(鲍贝贝 摄)
“市场的商户都知道新规定,不能使用‘红’灯,要用普通灯。诚信经营,我家一直使用白炽灯。”云岩区盈佳农贸市场的商户胡坤告诉记者。
商户使用的白炽灯格外显眼(鲍贝贝 摄)
连日来,我省各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全面排查整治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使用情况,发放《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诫书》,详细讲解新规,现场督促市场主办方、市场内经营户按照文件要求停止使用“生鲜灯”,还原食品“真本色”,让广大消费者买到“放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规范使用照明设施的监管力度和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经营户开展照明设施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鲍贝贝
编辑 方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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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 孙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