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探索中持续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在实践探索中持续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更新理念□健全机制□强化引导□提升能力
编者按“四大检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也是检察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基本格局。最高检印发的《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本期“观点·专题”邀请四位检察人员从案件管理、知识产权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角度对如何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进行探讨,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