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冬装延迟发货,律师: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024-01-07 09:33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周伟良

记者在某平台看到,有的书籍预售期长达两个月。

网购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买到天南海北的货物,不过随着预售模式深入到电商产品的各个品类,预售正在成为一些消费者网购时的“噩梦”。“像我天气转冷前拍下的冬装,等到寒潮过去了商家还没发货。”一位消费者表示。

记者调查发现,预售模式不仅发货相对较慢,还可能滋生黄牛和欺诈行为。针对预售引发的相关问题,某平台在2023年12月28日推出新政策,要求日常女装类产品发货时间不得超过15天。对此有学者建议,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对预售商品保持警惕,平台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律师则表示,面对预售商品“延迟发货”“货不对板”等问题,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预售从“大促”走向日常

消费者或可享受价格优惠

消费者陈女士记得,最初预售是在类似“双十一”等节点“大促”时才会有的罕见行为,当时商家是为了调配货源,将货物发到消费者就近的快递网点,能够让消费者获得更好的购物体验。“当时晚上刚付完尾款,第二天快递就可以送上门了。”

而如今,预售已经不仅是电商“大促”时的标配,平日里也会有预售模式。陈女士表示,她去年9月购买的预售款手机,到去年11月底才收到。“现在从手机到衣服、洗发水、沐浴露、书籍等各种品类,都有采用预售的模式。”陈女士介绍,她在某平台购买书籍,预售期从15天到90天不等。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如今网购衣服也常遇到类似的情况,不少衣服的预售期7天起步,15天、30天、45天、60天也都见怪不怪。因此也有网友调侃服装预售为“下单的时候才开始种棉花”。

对此,一些平台也推出了新的措施。如某平台在2023年12月28日推出新政策,要求日常女装类发货时间不得超过15天;舞台装、礼服婚纱类不得超过30天;汉服类不得超过45天。陈女士表示,预售期过长,顾客等待的时间太久,难免影响购物体验。

记者调查了解到,商品预售可以帮助商家调研产品的需求情况,消费者也可以提前了解商品特色,在一定条件下,这对商家和消费者都是双赢的选择。虽然预售等待期较长,但预售产品也有吸引消费者的“闪光点”——部分预售商品价格会比现货低,优惠力度较大。对此有商家表示,一些商品预售主要是为了节省成本,比如说原来商家定价10元的商品能够售卖10件,但若是预售量达到20件,商家能够跟上游批发商以更低的价格进到货,售价也从10元降低到8元,消费者也可享受一定的优惠。

预售发货周期较长

有消费者“踩坑” 还易滋生黄牛和欺诈行为

虽然预售模式原本的设计是为了让消费者和商家双赢,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有一些“变味”。记者了解到,预售商品往往需要先交定金,顾客付尾款后根据约定日期再发货。记者询问一位商家,如不付尾款能否退回定金?该商家表示,定金可退回,但需要等付完尾款后再申请退款。

记者发现,对一些规模较大的店铺,预售风险相对较小,不过对于一些小店铺,预售风险则不太可控。市民梁先生曾花费4620元订购一款手办,商家提前四个月开始预售,但到了约定发售日期该商家并未发货,之后直到该店铺关闭了也未发货。梁先生表示,当初他购买时店家承诺如不发货会赔付双倍货款,但经过近一年与电商平台的交涉,梁先生只收回原本的货款和一肚子气,更别提双倍赔偿了。

延迟发货和取消订单是预售中较为常见的问题。有消费者告诉记者,服装类产品几乎成了预售的“重灾区”。一些消费者因天气转冷提前下单买冬装,结果等寒潮过去了,商家还没发货;也有消费者表示,其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两件冬季外套,过了5天还未发货,再次联系商家时,对方却告知没有布料让其申请退款。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无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未对预售的商品进行特别标识。比如顾客下单后过了三天商家依然未发货,咨询客服后得到的回复是:商品没有写明现货都是预售;还有消费者表示,一些商家会解释,“15日内发货”指的不是自然日而是工作日,这样发货时间无形中又延长了好几天。不少踩过“预售坑”的消费者都表示,非必要不购买预售商品。

预售还可能滋生黄牛和欺诈行为。记者了解到,每年当一些新款手机发布时,热门机型往往会“一机难求”,需要加价找黄牛才能在市场上买到。个别不良商家甚至会以预售为名,提前收取消费者的大量钱财,随后携款“跑路”。

学者:

预售是宣传手段

商家能减压 但消费者权益或受损

为何商家热衷于让预售之风愈演愈烈?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认为,预售能帮助商家提前回笼资金,降低资金压力。对一些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商品,如定制的手办、家具和衣服等,预售能够让商家提前获得货款,从而更好地进行资金规划和调配。

袁帅表示,预售模式能降低库存风险。“在传统销售模式下,商家需要根据市场需求来预测生产或进货,一旦预测失误,就可能导致库存积压、资金滞压。而预售则能够让商家根据订单量进行生产和发货,从而降低库存风险。”此外他认为,预售模式还能帮助商家提前了解市场需求,以便更好地制定生产和销售策略,对商品进行针对性的优化和改进。

对一些手机、汽车、书籍等产品还未生产就开始预售的情况,华南理工大学电子商务系教授王和勇表示,预售其实是广告宣传的一种渠道,先向外界宣告这种商品,但还没生产出来。“消费者为预售‘埋单’,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最终决策权还是在消费者手中。” 王和勇表示,虽然预售有一定好处,但确实也可能引发欺诈等行为。

对于商品普遍预售容易产生的问题,袁帅表示,对一些急需的商品,如手机、季节性的服装等,长时间的等待可能会影响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和购买决策,并且预售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在预售过程中,如果商品出现问题或商家未能按时发货,消费者可能会面临退款难、维权难等问题。”

律师:

预售“延迟发货”“货不对板”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电商平台设置预售期是否合法合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律师表示,通常而言,电商平台等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设置一定的预售期,并不必然违反我国消费者保护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但他介绍,对于预售商品,电商平台不可随意设置或更改网购预售期限。“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

邓志松表示,电商平台商家对预售商品采取“延迟发货”或“以没货为由取消发货”的行为,很可能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邓志松还介绍,预售领域“货不对板”的行为则很可能侵犯消费者知悉商品真实情况和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实际质量与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其他方式表明的商品质量状况相符。”他表示,针对预售领域“货不对板”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退货,或者要求商家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如果商家预售商品时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增加赔偿。除了与商家协商外,消费者还可以采取向电商平台投诉、向12315平台举报或投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预售演出、赛事门票“不退不换”?

目前仍存争议 消费者下单前应三思

但在实际操作中,像大型体育赛事门票,演出门票等预售商品则存在“不退不换”的情况。邓志松对此表示,预售不构成“不退不换”的理由,但演出、比赛门票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是否适用于通常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还存在争议。“如在一个司法案例中,法院认为演出门票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其系记载了演出名称、时间、地点等内容的观演凭证,消费者在下单前通过网络描述即可了解到该门票所记载的所有重要信息,不会因为购买在前、收取门票在后而影响对演出信息的认知。因此,法院没有支持该消费者的退款主张。”

邓志松也介绍, 2023年5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等责任” ,像演出门票的“不退不换条款”就涉嫌免除经营者的退货责任;而2023年9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更明确要求“需要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邓志松表示,从趋势上来看,演出、比赛门票的退票制度将被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与施行。

但鉴于目前关于此类商品是否可退款仍存在争议,邓志松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这种大型演出、比赛门票时看清具体退改规则,三思而后行,切忌冲动消费。

消费者应理性消费 平台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王和勇认为,预售应该是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和实惠,而不单单作为商家营销的噱头。“消费者应理性消费,对预售期较长的商品要保持警惕。”

在管理和约束商家预售模式方面,袁帅建议平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平台应该制定明确的预售规则和标准,规范商家的预售行为;其次,平台应该加强预售商品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商家的预售行为合法合规;此外,平台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优化预售流程,提高发货效率和消费者满意度。

邓志松表示,针对电商平台,监管机构可以主动约谈电商平台经营者,倡导电商平台积极、主动履行平台治理职能,优化预售业务管理规范,进一步限缩商家预售期,对预售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商品不予优先展示,并要求电商平台商家支付预售违约金等。



“冬日雪暖阳 迎春保平安”沈阳巡警在行动
头条

“冬日雪暖阳 迎春保平安”沈阳巡警在行动

本文转自:沈阳晚报 连日来,在“冬日雪暖阳、迎春保平安”工作中,沈阳市公安局巡警系统全体民辅警用坚守诠释责任与担当,用实际行动为沈阳的冬天带来一抹“暖阳”。 1月16日,和平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巡逻辅警张钧、信祖建在沈阳站东广场执行徒步巡逻任务时发现,一位外地旅客由于年纪较大,不会用智能手机,找不到接 [详情]

儿童生病急需救治湟中交警开道送医
头条

儿童生病急需救治湟中交警开道送医

本文转自:西海都市报 本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 郭红霞)1月22日晚,海南藏族自治州的一名儿童发高烧需紧急治疗,就在家人开车送孩子就医的路上,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交警为他们开道引路,及时送孩子就医。 22日19时许,湟中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来自海南州的求助电话,报警人称,车上有一名一岁半的儿童,情况比较 [详情]

科学高效调度 争分夺秒搜救(在现场)
头条

科学高效调度 争分夺秒搜救(在现场)

本文转自:人民网 本报记者 朱思雄 杨文明 李茂颖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1·22”山体滑坡灾害处置指挥部通报,截至1月23日17时40分,共搜救出31名失联人员,均无生命体征。经专家组初步研判,此次灾害属坡顶陡崖区发生崩塌,崩塌体横宽约100米,高约60米,平均厚度约6米,方量约5万立方米。  [详情]

各方启动应急响应 组织力量抢险救援
头条

各方启动应急响应 组织力量抢险救援

本文转自:人民网 本报北京1月23日电 1月23日2时09分,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发生7.1级地震。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启动地震三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震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布通报,截至目前,此次地震已造成3人遇难、5人受伤,转移安置12426人,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