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23年度“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活动开始啦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23年度“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活动近日启动,市级评选工作采用自主申报、集中推荐申报相结合方式,从今天起就可以报名了!
此次评选活动分为两个层面,分别是县区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和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县区级由各县区组织实施,市级由各县区在获评县区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范围内择优向市城管局推荐申报。
市级评选要求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新建居住小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改造区不低于30%),人均占有小区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0.9平方米;单位附属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本次评选活动各县区(开发区)将于6月30日前完成县区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工作,市级评选报名时间截至7月15日,9月30日前完成全部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居住区(单位)可向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咨询,以免耽搁了报名。
据介绍,当前,临沂市正处于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关键阶段,“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评选活动也是市民参与国家园林城市复审的重要形式。临沂市希望通过积极参与“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的方式,提高市民对居住区绿化的重视程度,让园林绿化共建共管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增强广大市民的参与感与获得感。
通讯员 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