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山涉水解纷
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①
②
③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黄小俊一行与当事人跋山涉水,前往该县妙皇乡那宜村“村前岭”,对一起《林权证》的四至界限进行实地勘测。
2010年,那宜村将部分林地分别发包给原告罗某辉、罗某燕以及被告罗某军种植林木,其中原告罗某辉7.2亩,罗某燕2.4亩,罗某军10.9亩,罗某军西北两边林地分别与两原告的林地交界。2022年,被告罗某军认为原告二人种植的树木侵占了自己的林权范围,于是将2.3亩林木幼苗毁损并侵占。双方产生纠纷后,经村委多次协调不成,今年7月,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退还被侵占的林地。
为查清案件事实,黄小俊一行人奔赴事发林地进行现场勘测。经过3个多小时的现场勘测和调解,法官融合法理情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当场划线确认原、被告林地界限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同意按照现场测量的面积规范耕种。至此,两件林地纠纷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图①:因连日下雨小河涨水,法官扶着当事人踏石头过河。
图②: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勘测山林界限。
图③:双方当事人在现场制作的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