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大槐树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非住宅选房的通知
本文转自:济南时报
非住宅房屋产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
济南市槐荫区北大槐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北大槐树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非住宅选房方案》已制定,现将该方案中的主要内容予以通知如下:
一、选房分档、时间和地址
被拆迁非住宅房屋与安置房对应面积分档表及选房时间
选房地点:济南市槐荫区北大槐树家园北区3号楼底商3-1-11
二、选房程序
1.被拆迁非住宅房屋产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携带身份资格证明等于2023年9月23日至9月25日至选房地点领取选房通知单并核实登记。
2.选房之日,由项目工作人员对选房人员的身份资格情况进行核实登记,被委托到场选房的人员除了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工作人员与被拆迁房屋产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委托关系有效。
3.选房时不到场者,视为放弃选房。
4.补选方法:未能在登记时间内到场登记、选房的,可在集中选房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项目部现场从剩余的安置房源中选择相对应的档内安置房。
三、选房所需带证明材料
选房时,被拆迁人请携带被拆迁房屋产权证或公有房屋承租证明、身份证原件及选房通知单参加选房。若产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无法到场的,被委托人除携带以上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房屋产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
四、其他说明
该通知仅是对《北大槐树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非住宅选房方案》部分主要内容的告知,具体选房程序及内容以选房现场张贴的《北大槐树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非住宅选房方案》为准。
工作组电话:13011728646
济南市槐荫区旧城改造指挥部
北大片区项目部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