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伤人”何时休?福建罗源法院依法审理一起侵害名誉权案件
本文转自:法治网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在抖音平台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案件。
2022年4月,男子黄某开通了某通信运营商推出的99元套餐,并办理了该套餐的副卡手机号。今年4月29日,该副卡手机号的实际使用者在抖音平台上注册了账户,并先后在抖音上发布视频,将女子林某的户籍地址、现住地址、上班地址公诸于众,还附上有损原告名誉的文字内容。于是,林某将黄某告上法院。庭审中,被告黄某辩称自己根本不认识原告林某,但经法院调查发现,被告与原告前夫系朋友关系,双方往来频繁。
罗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视频的来源系被告黄某的手机卡注册的抖音号,视频内容有关原告个人的隐私且所发布的文字内容具有侮辱性、诽谤性,在一定程度上给原告的名誉造成负面影响。对此,被告客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