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提醒:近期5起涉及未佩戴头盔的典型案例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遇到危险时头盔是保护我们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总有人为不戴头盔找各种借口10月27日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海南交警公示近期5起涉及未佩戴头盔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远离交通事故案例一
案例一事故现场(图片由海南交警提供)2023年10月12日21时,在海南省某市县城区道路,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单方事故,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死亡。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应当佩戴好安全头盔、保持注意力集中,特别是在夜间行车,更应当注意路面环境,谨慎驾驶!案例二
案例二事故现场(图片由海南交警提供)2023年10月16日8时,在海南省某城镇广场路段,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三轮电动车相撞的事故,事故中三轮电动车乘车人死亡,死者为66岁老年人。三轮电动车方存在逆向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醒:无论驾乘摩托车还是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都应该先佩戴好安全头盔。此外,在行驶过程中不能为了贪图一时方便而逆向行驶,这种“反其道而行”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案例三2023年10月17日20时,在海南省某市县城区道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死亡。电动自行车方存在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各行其道,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不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同时,骑行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案例四
案例四事故现场(图片由海南交警提供)2023年10月21日11时,在海南省某市县国道G361某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普通摩托车相撞的事故,事故中摩托车乘车人死亡。摩托车方存在未确保安全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醒:驾驶或者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均须佩戴安全头盔。驾车过程中,要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周围路况,遵规守法,安全行驶。案例五
案例五事故现场(图片由海南交警提供)2023年10月14日0时,在海南省国道G361某路段,发生一起小型客车和摩托车相撞的事故,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死亡。摩托车方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醒: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比例下降,死亡率下降。海南交警提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在遇到危险时最大程度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但部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为了躲过交警的检查应付着戴个头盔“滥竽充数”这样并不能真正起到保护作用那么如何正确佩戴头盔?听听交警怎么说
海南交警提醒大家驾乘摩托车或骑乘电动自行车请务必正确佩戴头盔为了自身安全切莫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