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保姆虐待被看护人案宣判
本文转自:湄洲日报
郑倩 作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丽君 黄诗茗)雇佣保姆看护中风奶奶,未料保姆竟多次殴打老人。5月26日,保姆林某某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看护工作。该案系我市办理的首起保姆虐待被看护人案件。
据介绍,陈女士的奶奶中风,生活不能自理。去年12月起,陈女士聘用林某某在家看护奶奶、照顾日常起居。今年1月初,陈女士点开家中公共视频,没想到看见林某某打了奶奶一个耳光,而后在老人上床时推搡一把,致其头部撞到墙壁,在老人侧身时,又用脚踢了屁股一下。陈女士既心痛又愤怒,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看公共视频发现,林某某在照顾老人期间,多次实施暴力拉拽、踹打等行为,其中一天竟然6次殴打老人,让其头部多次磕到墙壁。经鉴定,老人的伤情程度为轻微伤。林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