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鉴促调,定分止争解民忧
本文转自:日照日报
以鉴促调,定分止争解民忧
——日照经开区法院顺利化解一起合同纠纷
全媒体记者 胡颖 通讯员 姚欣
近日,随着第三笔赔偿款如期到账,日照某装饰公司按协议全部履行完毕。一起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时间拨回到2020年。
当年11月,日照某装饰公司与山东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对山东某公司外院墙进行墙面砖抹灰抗裂和漆面施工。完工后,山东某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10万元。可没过多久,墙面出现大面积开裂、脱落等现象,严重影响美观。山东某公司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然而,经该装饰公司多次维修尝试,墙面开裂、脱落等现象未有明显好转。
对此,双方争执不休,山东某公司将装饰公司诉至日照经开区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10万元。
“案件标的额不大,我想着还是以调为主。”承办法官徐国安说。受理该案后,他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发现他们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主要分歧在赔偿数额上。
为明确损失数额,山东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损失价值进行鉴定。日照经开区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团队严格按照程序,通过网络摇号随机选取一家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经过2个月的等待,鉴定结果出炉,确定工程维修造价为7.2万余元。
“不管是材料还是工艺,都没有问题,出现这样的结果很可能与空气湿度等不可抗力有关。”该装饰公司对鉴定结果没有异议,但对山东某公司提出的让其承担全额赔偿损失表示不能接受。该装饰公司也提出鉴定申请,试图进一步明确施工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找出造成开裂、脱落现象的原因。
案件标的额本就较小,如再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将继续增加双方诉累并进一步扩大经济损失,无益于矛盾的化解。综合考虑后,徐国安决定,邀请司法鉴定技术团队负责人刘玮参与调解。
“首次鉴定已花费5000多元,若继续鉴定还得额外支出1万多元的鉴定费,并且等待鉴定结果至少还需要2个月时间。”刘玮从鉴定所需费用、时间等方面,为当事人全面分析其中利弊,并依据多年来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经验,对案件所涉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都同意接受和解。
趁热打铁,徐国安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奎山法庭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日照某装饰公司分3次赔偿山东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8万元,并撤回鉴定申请。
在建筑工程类纠纷中,司法鉴定是查明事实的有效手段,但鉴定过程耗时长、费用高,随意启动鉴定必然会给当事人增加诉累。日照经开区法院从群众利益出发,在启动司法鉴定前,组织案件承办法官、法院司法鉴定人员和当事人坐在一起,现场分析启动鉴定的必要性,避免重复鉴定、无效鉴定,节约诉讼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