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本文转自:鹰潭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吴虎辉)4月27日,我市召开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全面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以来,按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全市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率先探索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率先搭建农民工工资监管发放平台,率先启动营商环境立法工作,这些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或获得通报表扬。府院联动优势互补、知识产权“政、银、园、担”质押融资创新合作模式等2个案例入选全省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全域推行惠企政策兑现“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改革,累计兑现惠企纾困资金61.52亿元;积极推进市、区(市)同权改革,一次性向区(市)赋权194项,做到能赋尽赋。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受到国务院营商环境调研评估组的高度肯定,被列为全省首批营商环境试点城市。
据介绍,为有效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我市制定出台《鹰潭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地、各单位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主要负责人,要求各地、各单位定期研究、定期调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宣传推广。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学习推广先进经验;三是加强数据支撑。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治理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管理、服务、运行的深度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