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 | “恋爱体验馆”成了“有偿陪侍馆”,监管不能缺位
“沉浸式体验,300元1小时”“陪看电影、吃零食、聊天、剧本杀”“不懂规矩勿扰”……近段时间,在一些内容平台和服务平台上,出现不少以“桌游助教”“恋爱体验”等为名进行宣传的商家,称可以提供陪聊、陪玩游戏、恋爱体验等服务,并在详情页内展示了大量性感美女图片,不少为女仆装。记者调查发现,服务价格为每小时一两百元至一两千元不等,服务内容除了陪聊、陪玩游戏外,有些涉及灰色地带,其中不乏未成年人参与。(9月6日《法治日报》)
“恋爱体验馆”之类服务,精准击中当代青年的社交需求。如今,一些年轻人基于熟人社交的复杂性等原因,存在回避甚至恐惧熟人社交的现象;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基于陌生人社交的方便性、无需设防,不少年轻人情愿选择陌生人社交。所以,无论是看电影、玩剧本杀甚至是假装谈一场恋爱,一些年轻人倾向于在网上寻找志同道合、在现实中又没有交集的“搭子”,互相陪伴,甚至暂时予以情感慰藉。“恋爱体验馆”等服务就满足了这类年轻人的另类需求。
一些年轻人想通过恋爱体验找到真爱,而有些人却操着歪心思想把年轻人当“韭菜”,于是出现不少名不副实的服务内容,甚至涉及一些灰色地带。近年来,市场上还曾出现“一日男/女友”雇佣服务,这种涉及私密关系的服务尺度难以把控,极易成为色情交易等违法犯罪新的滋生地。而变质的“恋爱体验”服务也同样容易滋生色情交易行为,值得各地相关部门警惕。
值得一提的是,哪怕没有以“恋爱体验服务”为幌子进行色情交易,“恋爱体验馆”提供的是有偿陪吃、陪玩、陪聊等服务,也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前述行为提供条件。有法律人士说,通过“陪聊”和“陪伴”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上述《条例》禁止的有偿陪侍,也该被禁止和取缔。
如何整治这类“恋爱体验服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此类服务机构的监管,严格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给鱼龙混杂的行业除去杂芜,也给真正有需求的青年男女创造幸福。这类暗藏猫腻的服务是通过互联网内容平台和服务平台宣传、引流的,还应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和督促,采取约谈、处罚等方式,督促平台加强对商家的审核与管理。
此外,线上平台不仅是被监管方,还应承担更多协助监管的责任,加强对商家入驻的审核管理,对提供色情服务的商家应及时关停。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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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春晖责编:王蓉审核: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