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禁塑货车运输检查工作
1月5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货车司机邬某某因违规运输438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入岛,被依法予以处罚款1.2万元。
据介绍,2023年11月14日凌晨两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新海港开展禁塑货车运输检查工作,发现司机邬某某的货车上装载大量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清点,车上含有的产品分别为塑料杯、碗、碟和盖,合计438件,货值合计25994元。产品的材质均为聚丙烯(PP),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于邬某某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对涉案产品进行了扣押。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邬某某在货车帮APP上接单,产品计划从中山市运输至三亚市,准备运往三亚市交货,但货车运行至海口新海港货车出口处被查获。该行为已构成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邬某某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对此依法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438件,并处1.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