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地下室挖通河道,别因私利祸害公权
近日,南京建邺一小区业主私挖地下室挖通河道,致河水倒灌地下车库一事引发广泛热议。10月15日下午,南京市建邺区应急管理局发布通报称,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建邺区应急、水务、建设、房产和城管等部门也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
近年来,类似因一己私利破坏公共安全的“野蛮装修”事件时有发生。2021年9月,浙江杭州萧山瓜沥镇一处楼房,因一楼业主野蛮装修敲掉了承重墙,导致整栋楼变成了危房;2023年5月,黑龙江哈尔滨松北区一栋31层居民楼的承重墙被砸,导致楼栋墙壁开裂,全楼200多户居民无法回家;2023年6月,广东肇庆四会市一名业主购入一栋公寓二层的42套房后,将全部墙体打通装修,二楼以上多个住宅的墙壁出现裂缝,300多户居民受影响……
私挖地下室、砸掉承重墙、打通整面墙体,这种“破坏式”装修,破坏了建筑结构的稳定性,直接损害了其他住户的利益,更埋下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等隐患,甚至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其危害性不可谓不严重,始作俑者还将面临天价的赔偿费用,甚至承担刑责。广受关注的哈尔滨私拆承重墙事件,涉事5人就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消除“野蛮装修”这一顽疾,追责和处罚必须紧跟到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装修人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的,应当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此外,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擅自拆改的行为如果严重危害到楼栋内住户的安全,还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遏制“野蛮装修”,首先需要当事人具备基本的社会道德素养。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必须以不影响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基本前提,不可任性而为。对于那些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共权益造成损害的,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接受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谴责。
除此之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发挥监管职能。比如畅通投诉渠道、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投诉,将“野蛮装修”的风险扼制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完善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责任,让他们“不能不管”和“放手去管”。总而言之,对于“野蛮装修”这一行为,既要从道德上加强公众的自我约束,引导全社会“文明装修”,也要从法律上严肃追责,充分发挥震慑作用,让后来者引以为戒。
上游新闻评论员 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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