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合力统筹 全流程审核监管
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多部门合力统筹 全流程审核监管
敦化推动涉案财物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成立涉案财物管控小组,明确各部门警种职责,实行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以优化监督模式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涉案财物管理的良性循环
●将过程控制、跟踪问效的工作理念贯穿始终,坚持齐抓共管,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本报记者 庄玲玲 通讯员 姚福刚
新建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的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在中心建成集中化的涉案财物保管中心,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和登记造册……吉林省敦化市公安局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作为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统筹协调、跟踪问效,着力提升涉案财物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连续13年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加强组织推动 优化机制运转
敦化市公安局成立涉案财物管控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法制、警保、督察、审计、纪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由党委主导、警保主责、警种担责、全警负责的工作格局。
工作中,敦化市公安局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警种职责,由警保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定期与办案部门核对账目、物品,督促涉案财物网上流转、网上管理、网上监督;法制部门在案件审核和执法质量考评中,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的执法监督;督察部门加强现场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审计部门结合单位审计活动,加强对涉案财物的专项审计。
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同时,敦化市公安局实行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由法制部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分析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确保规范管理运行。
严格监督管理 促进规范运转
敦化市公安局以优化监督模式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运转。
强化事前审查,推行法制前置审核。法制审核民警在审核案件卷宗前,围绕涉案财物扣押、保管、处理、平台录入等关键环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案件不予审核,并将发现的涉案财物管理问题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
强化事中督办,在审核行政处罚的案件时,民警一并对涉及涉案财物作出处理决定,在审核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时,对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财物严格进行审核,对调用、随案移送财物在诉讼过程中全流程监管,严格法制员、办案部门、法制部门、局领导监督审核。
强化事后督办,法制部门每日对前一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再次网上巡查,涉及涉案财物的重点检查涉案财物、追缴的违法所得、接收凭证等规范上交上传等情况;每周下发案管中心通报和执法通报,持续跟踪推进处理。
规范流程管控 强化跟踪问效
敦化市公安局将过程控制、跟踪问效的工作理念贯穿始终,要求民警出警办案带齐法律文书,按要求当场出具文书,当场清点清楚,当场签字确认,对查封、扣押、冻结、收缴、移交的涉案财物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录入平台,对涉案财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进行细化并附图,将平台内文书编号记录于纸质文书,法律文书网上网下相统一。
同时,敦化市公安局坚持齐抓共管,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法联席会议会商机制,明晰涉案财物的性质,符合发还条件的固定证据后依法及时发还,对需要收缴的涉案财物、对需要销毁的物品,及时分类开展工作,有效提升处理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