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不容侵犯
本文转自:西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 小雨)男子酒驾后不仅抗拒执法,还殴打民警……近日,大通县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依法查处两起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
据了解,7月19日16时许,大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李彪林,辅警马健等人在开展路检路查时查获一起酒驾案件,在处理案件并拍照取证时,同乘人员周某下车阻碍执法并殴打民警、辅警。大通县公安局维权委接到交通管理大队维权报警后,立即启动维权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展开调查取证。在大量证据、证言面前,违法行为人周某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8月2日,大通县公安局史家庄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周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8月18日18时38分,大通县公安局桥头派出所接大通县医院报警称,大通县医院急诊门口有人打架。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到现场处置。经了解,周贵某醉酒后手部受伤,被家人送往医院救治后,其不配合医护人员工作,大吵大闹。了解情况后,民警表明身份后上前询问情况,但周贵某不仅不配合,还一直谩骂民警,用手打民警脸部,后被民警及时制止,发现周贵某处于醉酒状态,随后将周贵某带至派出所办案区约束醒酒。
案发后,大通县公安局维权委第一时间启动维权工作机制,对案件全程跟踪审查监督及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周贵某被大通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