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化审理守住公正底线
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近年来,贵州省六盘水市检察院深入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探索解决刑罚变更执行中的法律监督难、软等问题,补齐法律执行和实施方面的短板,维护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的公平正义。
发挥联席会“纽带”作用,凝聚司法合力。该院促成监狱、法院联合建立减刑假释案件联席会商制度,畅通重大、敏感案件信息沟通渠道,就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的涉及罪犯行政奖励适用范围、违反监规行为恶性程度、财产性判项履行体现的悔罪情况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分歧进行协商,统一办案思路,形成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2021年至今,该院共推动监检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2次,监检机关召开联席会议2次,对6类21个问题进行会商,达成共同意向13个,其中涉及减刑假释案件的6个,有效促进监检法三部门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发挥派驻检察优势,“提前”实质化审查。该院派驻检察干警把参加狱情分析会、列席计分考核会及监督监狱日常监管执法作为实质性审查的重要抓手,将平日掌握的罪犯表现与刑罚执行机关报送的减刑假释材料进行综合比对审查,做到审查内容有的放矢,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2021年以来,通过派驻检察干警对减刑假释案件证据“提前”审查,该院发现2件计分考核存在问题的减刑案件。在2022年减刑案件办理中发现减刑假释拟提请不当建议撤回10件,建议改变减刑幅度42件,检察意见均被刑罚执行机关和法院采纳,其中有约6%的案件因派驻检察室提前掌握情况未进入法院审理环节,节约了司法资源。
狠抓办案质量,确保监督刚性。该院从阐明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性、内容明确性上,强化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意见书的释法说理水平,凸显检察法律文书在减刑假释案件中的实质化审查结果和法律效力。充分用好检察机关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的调查核实权,今年以来,对2件假释案件罪犯社会危险性、20余名罪犯违反监规主观恶性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据此提出的检察意见被监狱和法院采纳。加强对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监督,今年以来,对1件不当减刑裁定提出纠正意见,得到法院采纳。
(谢国全孔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