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法院“1+1+7”协作模式提升“执行+社会治理”效能
本文转自:法治网
为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8月2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法院与集美区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集美区社治委办)签订《“执行+社会治理”联动工作方案》,采用“1+1+7”协作模式,凝聚社会治理合力,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大格局。
集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志永,集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林以芳,集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辉煌,集美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庆东出席签约仪式,各镇街、各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据了解,“1+1+7”协作模式即织密一张联动网络,凝聚基层治理合力,设立一个中心枢纽,提升精准治理效能,健全七项运行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格局。
一张联动网络即在党委领导下,集美区社治委办统筹协调,聚合镇街、公安、税务、消防、人社、市场监督、资源规划、卫健、城市管理等基层治理力量,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利刃延伸至基层最小单元,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形成推动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一个中心枢纽即“执行+社会治理”工作站,作为中心枢纽,负责研判对策、信息共享、协调保障等工作,以“执行部门-工作站-各职能部门”对接形式,科学分流执行需求,实现高效联动协作,在个案执行中精准破解“人难找、财难寻、控制难、打击难”等问题。七项运行机制即“强化执行力度、提升预防精度”理念,健全“信息查询”“财产调查”“协助送达”“执行行动保障”“见证执行”“共同解纷”“诚信宣传”等7项机制,明晰职责清单,在基层治理网格中形成“守信获益、失信受惩”氛围,推进诚信建设,进一步形成切实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