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下尾定固棚户区差价款的通知
本文转自:湄洲日报
下尾定固棚户区差价款催缴名单
联十一线项目拆迁户安置下尾定固各安置户:
下尾定固棚户区6、7、8、9号楼已于2022年9月25日,1、4、5号楼已于2023年5月20日完成回迁工作,我单位曾向你方发出通知,要求你方根据征迁协议约定限期向我单位缴纳相应的差价款,但你方并未按时缴纳差价款。现特向你方发出通知如下:
请你方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安置房差价款汇入莆田市秀屿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保留汇款回执单。
户 名:莆田市秀屿区通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秀屿交投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秀屿支行
账 号:145090100100051855
逾期未缴纳安置房差价款的,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
秀屿区交通运输局
莆田市秀屿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