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执行工作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也是现代化法院建设的必然要义。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积极打造执行“一件事”多跨应用场景,不断刷新“流程最少、用时最短、办案最公、服务最优、体验最好、兑现最实”的浙法标识。今年1至9月,海曙区法院执行收案同比下降14.99%,平均执行天数同比缩短17.87天,执行到位金额6.72亿元。
摈弃“程序本位”的观念桎梏,实现从“结案”到“了事”的转变
执行“一件事”改革理念创新产生于我们对执行难问题的清醒认识,强调案件办理不只是程序到位,更为重要的是执行到位;不只是法院自认为的公正“结案”,更是当事人能真切感受到的公正“事了”。执行“一件事”改革要求我们从整体上看待一个案件执行的效率高不高、效果优不优,而不是各个环节形式上是否合规、程序上是否到位、法律上是否终结。需要我们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把程序理性、谦抑审慎和正义情感结合起来,以资源的整合、程序的再造和工具的创新,持续丰富、完善从源头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实现公正与效率、实体与程序之间的辩证统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法治的“梧桐树”枝繁叶茂、欣欣向荣,为企业安心发展遮风避雨、纾困赋能,实现司法制度功能价值与营商主体根本需求的适配契合。
改变“单兵突围”的传统战术,实现从“孤岛”到“枢纽”的转变
执行难成因复杂,本质上是社会治理的综合性问题。执行“一件事”改革要见效,必须“跳出一域谋全局”“跳出法院看法院”,把工作放到全域全局中去思考和定位,加强综合治理、多跨协同。近年来,海曙区法院聚焦执行“一件事”改革,持续扩大“法院+”改革工作格局,绘就一幅全域协同、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执行难综合治理“鱼骨图”。一是强化与公安的协作,针对涉财产刑执行案件退赔难问题,联合海曙公安分局出台《关于建立涉财产刑案件退赔协作机制的意见》,依托公安机关反诈中心查找联系受害人,打造“常态协同、智能找人、高效办理”的联动退赔机制。二是强化与不动产中心的协作,依托不动产“一窗申请”云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共用互通,畅通查询、查控、解封渠道,执行法官仅需上传法律文书、发出指令,即实现“一网通办、一键办理、一次办结”,操作用时不到10分钟,累计查封房产240处。三是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协作,深化薪资执行“一件事”改革,与宁波银行湖东支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薪资账户在线协查、资金定额冻结、余额一键流转等功能,系统可预设被执行人每月必要的生活费,被执行人可在限额内于任意网点随时支取,实现了当事人和执行法官的“双重减负”。四是强化与拘留所的协作,推动拘留“一件事”改革,法院、海曙区第二医院、拘留所三方协作,开设司法拘留体检绿色通道,体检报告、拘留文书等材料全程在线流转,执行法官全流程全事务“零次跑”“掌上办”,个案平均拘留时间缩短3小时。
扭转“强制为主”的价值导向,实现从“办理”到“治理”的转变
执行是诉讼的延伸,纠纷是诉讼的起点,执行“一件事”改革,既要着眼当下,更要立足长远,不仅要在事中改革,更要在事前预防,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做好执源事源治理,只有这样,才能释放出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真正需要法院断后的矛盾纠纷上去,实现以更高质量的司法生产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调立审执”兼顾,推动执源治理。聚焦“自动履行”,实施全流程“三重催告履行”,做到承办法官立行督促、执行窗口再行督促、限时执前三行督促,每周晾晒法官督促成果,确保个个案件督促到位。针对调解案件执行难题,通过在调解协议中增加违约条款,加大当事人未自动履行的违约成本。今年4月,在一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中,海曙区法院通过立保同步、审执衔接,判决次日即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有效保护了原告企业的关键核心知识产权,跑出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加速度”。与检察院、行政机关签署会议纪要,建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加处罚款减免机制,让困难企业“轻装前行”。二是感知企业需求,推动事源治理。今年初出台的《全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拓展涉企纠纷多跨协同横向共治格局,打通“调立审执”纵向贯通堵点,力争用最少的程序、最优的服务解决“企业一件事”,获得党委领导批示肯定。坚持善意执行,对诚信度高、经营暂时困难、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落实落细纾困政策,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为多家企业盘活资产、修复信用,实现回血再生。联合区工商联召开法治护企政策专题宣讲交流会暨“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为70余家民营企业和商会代表解读涉企相关文件并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坚持企有所呼、我有所应,会后针对宁波银行反映的“沉睡老案”执行问题,3日内完成财产查询回溯,执行到位金额699.8万元。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区检察院、海曙公安分局签署《推进企业合规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出台《涉企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指引》,成功助推一家涉案企业完成合规整改,实现“办理一案、挽救一企、规范一行”。
转变事后为主的管理模式,实现从“救治”到“防控”的转变
“凌空蹈虚,难成千秋之业。求真务实,方能善作善成。”我们深知,任何一项改革关键都在于人,一支干净干事、能战能赢的执行队伍是改革的根基,只有团结一心、步调一致,才能汇聚起改革冲锋的饱满士气和坚定力量,因此,我们刀刃向内,深入开展执行“尾端革命”。一是以集约促规范。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去年6月开始实行执行事项集约化改革,将执行决策性事项与执行辅助性事务剥离,执行法官主要负责下达决策指令、案款出账等重要节点操作,集约专员分别负责网络查控、委托调查等16个执行辅助性事务节点,执行案件和执行事务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分权制衡。二是强监督提效率。设一名监督专员,失信限高、评估拍卖等重要节点指令发送及反馈情况统一经监督专员登记备案,实时开展节点督促,累计统筹发布执行工作提示85条,对流程进行反向监督251次,推动平均执行天数同比下降25.99天。打造“执行规范化智能辅助”项目,融合执行节点推送、执行指令流转、执行数据归档、执行信息告知为一体,有效提升执行监督效率,该应用入选全省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3”清单。三是补短板防风险。针对带租拍卖案件开展专项整治,20名承办人对89件带租拍卖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制定《执行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清单》,针对14个风险点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聚焦执行法官联系难问题,牵头开发了“海法一键通”诉讼服务热线,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迭代升级为“甬法一键通”并被嵌入移动微法院模块,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在线发起事项咨询,成功打造“一站通办、一号通办、一键通办”的司法服务集约化处理平台。
下一步,海曙区法院将聚焦执行“一件事”改革,平台再升级、协作再强化、场景再丰富,让公平正义再提质提速、让司法公正更可观可感,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版,为“两个先行”增添浓厚法治底色。
(作者系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