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城中村改造鼓励分片分期实施
本文转自:南方日报
穗城中村改造鼓励分片分期实施
每片签约占总人数80%即可拆除房屋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郎慧)6月1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优化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城中村改造审批流程,持续优化广州市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既有城中村改造项目落地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结合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情况,《通知》提出加快启动城市更新前期计划、优化方案审批流程、支持分片分期实施、优化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共十二条改革措施,将有效推动城中村改造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通知》提出将加快项目储备库入库,同时实行优化年度计划增补机制,对于各区政府明确当年度可批复片区策划方案的储备库项目,可动态增补至当年度计划。
广州市将进一步优化方案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核审批:推动城中村改造项目详细规划和片区策划方案同步编制、审查、报批,对具备审议条件的项目实施方案可同步提请审议,也可结合工作实际探索试行承诺制信任审批有条件符合规划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纳入信用体系管理,这是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首次探索承诺制信任审批机制。
《通知》进一步落实广州市有关城中村改造项目分片审批要求,鼓励分片分期实施,明确项目可按照“民生先行、灵活分片、动态分期”的原则,明确分片(期)实施计划,最小分片(期)原则上不小于详细规划的导则地块。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并生效后,项目每片签约占总人数80%即可按实施计划启动房屋拆除及后续相关工作。其中,每一片(期)应当先行建设复建安置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设施以及需组合实施的老旧小区微改造等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通知》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要有序推进拆迁安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并生效后,按照分片(期)实施计划,推行“签一片、拆一片、供一片、批一片、建一片”模式。每一片(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达到该片(期)被拆迁安置的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80%以上后,可按该片(期)实施计划启动房屋拆除及后续相关工作。
广州市今年将加大金融对城市更新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产品在该领域不断创新。包括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产品创新,努力满足项目前期工作、复建安置履约和建设、融资区建设等阶段的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依规为城市更新项目等民生工程提供金融支持。
接下来,全市将试行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履约担保。针对城中村改造合作企业已按规定足额缴存复建安置监管资金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可选取有资质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置换已缴存的合作改造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