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相送却办了坏事,男子无证驾驶被处罚
11月21日18时许,吉林高速公安白城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对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要求驾驶人佟某出示驾驶证行车证,佟某面露难色、闪烁其词,称自己没带驾驶证。民警要求出示身份证件,佟某也表示无法出示。
民警通过查询发现,佟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佟某称亲人病危,着急见亲人最后一面。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资格,就让好哥们姜某开车送自己。姜某感觉疲惫,佟某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换着开一会也不会被查,现在回想后悔不已。民警随即对姜某进行询问,姜某明知佟某没有驾驶资格,感觉疲惫未选择停车休息而是将车辆交给佟某驾驶,属于实施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佟某和姜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无证驾驶不仅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更是危害其他车辆的安全。姜某明知佟某无证还让其驾驶车辆,虽然是好心相送,但是却办了坏事。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佟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对姜某实施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