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诉源治理 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为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减少当事人讼累,今年以来,乌当区检察院共调解行政争议案件25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6件,用行动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主动作为,“检察+行政”联动发力,推进矛盾源头化解。乌当区检察院以“抓前端、治未病”为目标,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充分利用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与辖区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如,宋某某诉辖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未公开两起案件中,区自然资源局先行调解无果后,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共同化解。检察官了解到,宋某某于2021年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农用地征收补偿等信息,但该局信息公开不全,对宋某某进行选择性回复,导致宋某某权益未得到及时保障。了解原委后,该院邀请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宋某某及村委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现场释法说理。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宋某某接受了区自然资源局的解释,区自然资源局也向宋某某公开其所申请的信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宋某某向法院撤回起诉。
积极参与,司法部门多方联动,有效推进争议化解。一方面,乌当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司法局联合制发《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明确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机制,构建共商共赢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更快更好地推动争议化解。另一方面,该院依托新成立的乌当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积极参与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在分析案情、了解行政相对人诉求及和解意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等专业优势,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常态化。对进入调解中心的13件行政争议案件,在多方联动下现已成功化解9件。其中,刘某某等8人诉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工商登记一案实现了一次性化解;赵某某诉乌当区房屋征收局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款案,经调解顺利解决,赵某某现已向法院撤诉。
强化监督,深挖矛盾背后原因,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诉源治理不仅要化解纠纷,更要深挖矛盾纠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乌当区检察院充分利用调查核实权,深挖矛盾纠纷难以化解的原因,通过制发纠正违法、改进工作、完善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全面履行职责。针对在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机关相关问题,该院已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