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林场多措并举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近年来,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围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场外造林,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进自身产业化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通过收储收购、承包林地、营林生产、资源管护等多种方式,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实现了“叶子”变“票子”“资源”变“资金”,让农民和林业经营者吃上“生态饭”,挣到“绿色财”。2023年,高峰林场支付(支持)全区365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共7569.71万元,其中支付林地租金3008.24万元、工作费用30.3万元、劳务费4509.56万元。
大力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提供稳定租金收入。林场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场外租地造林,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2023年投入资金3.38亿元,租用集体林地新建国家储备林9.1万亩,实现社会得生态、国家得木材、地方得投资、林场得效益、农民得收入的共赢目标。按照平均120元/亩·年的林地租金标准计算,每年可为村集体带来超过1000万元的租金收入。
完善租金递增机制,增加村集体收入。林场2000年前后发展场外造林,当时的背景下,地租普遍不高,随着物价的上涨,为保障村集体利益,林场充分考虑近年来村集体提出逐步提高地租的合理诉求,同意按照当前市场价格,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适当提高林地租金,同时完善租金递增机制,每期给予递增5%-10%涨幅。据统计,2023年有49片林地共计2.53万亩给予提高地租,林地租金大多给予提高到50元/亩·年左右,南宁周边地区地租普遍给予提高到60—100元/亩·年,仅提高地租一项,2023年林场多支付村集体的林地租金超50万元。
提供务工岗位,促进农民增收。林场在营林生产过程中,优先招聘安排当地农户参与新造林、中幼林抚育、施肥管护、木材采运、木材加工等工作,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增加劳务收入。2023年,带动务工人数近4600人,支付劳务费约4509.56万元,年人均收入近万元。
支持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支撑。村级集体公路建设是农村生产发展的基础。林场高度重视村集体公路建设,2023年共出资21.61万用于村组道路、公共林区道路硬化拓宽及维修,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及生产生活水平,促进村级产业发展。如出资1.8万元用于玉林市容县六王镇谭和村加固村组道路路基,水泥硬化道路,改善交通条件;出资2.7万元用于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朗联村硬化村屯道路,惠及周边村民,方便沿线村民出行;租用钟山县红花镇桃加村1800亩林地,林场每年给予该村3600元用于赞助村集体发展公益事业。
支持用林用地,带动村级产业发展。为支持当地村集体经济发展,林场同意放弃一部分已租用林地经营权,供村集体用于发展特色农业、交通运输、新能源等产业项目,2023年共计提供林地1150亩。如提供196.5亩林地支持陆川县沙坡镇政府发展特色农业;提供82.35亩林地支持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建设国投灵山六炉风电场。(王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