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医药货款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正式实施
本文转自:岳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晓洁 实习生 肖芳蓉)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三部门《关于实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货款工作顺利展开,10月31日,市医疗保障局举办全市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启动仪式,在全市正式实施带量集采医药货款医保基金直接结算。
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最主要的目的是加快医药企业资金回笼,减轻企业成本,有利于集采药品更多降价。此举打破了集采医药货款传统结算模式,打通了集中带量采购货款结算的堵点,开通了货款结算的“直通车”,彻底破解医药货款“三角结算”难题,有利于医药集采全流程顺畅高效运行,有利于中选企业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也有利于医疗机构转变管理运行机制,优化净化医疗服务环境,是医药集采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会议明确,结算范围为全市各级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的国家、省际联盟、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产品货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分级结算,依托医保招采子系统实行规范统一的结算流程,通过协议建立医保基金委托结算关系,明确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各自权责。自2023年10月1日0:00起,医疗机构点击入库的、在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上进行交易的、各级各类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产品,纳入直接结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