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社小课堂|劳动合同文本是全国统一的吗?
记者 赵清华 实习生 王玮玮 通讯员 王帅
劳动合同文本是全国统一的吗?
不是。由于用人单位千差万别,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的规定也就差异很大,因此,国家不宜制定统一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目前,各地、各行业制定并向企业推荐的劳动合同文本,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这些劳动合同文本只能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自己拟定吗?
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职工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但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是要有一些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共九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文本不可以仅由用人单位保管,也不允许代为保管。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给劳动者一份,劳动者可持证据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