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服务 贵州将这样做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程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贵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从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管理机制、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等五个方面明确重点任务,以加快构建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不断增强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方案》提出,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需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须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供给,确保到2025年,全省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更加完善,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更加清晰明确,服务供给、保障、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在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和残疾老年人保障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按规定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或照护服务,补贴标准根据老年人失能程度和经济困难程度综合确定。整合残疾老年人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各方面资源,提升残疾老年人服务保障水平。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建立与当地老年人口数量相协调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基本养老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
在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要严格落实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严格执行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审核、验收、移交机制,确保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齐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通过补建、购置、转换、租赁、改造、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乡镇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不低于60%,建成100个设施配套完善、管理规范的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每个县(市、区、特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