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规则 堵上“超长预售”漏洞
本文转自:广西日报
完善规则 堵上“超长预售”漏洞
关育兵 戴先任 陈文杰
观点集萃
事件:“冬天买的羽绒服春天才收到,春天买的开衫夏天才收到。”“双十一”落下帷幕,一些消费者从计算各种优惠的麻烦中走出来,又陷入了等待商品到来的焦虑中。
微评:预售有利于减少商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合理性。但这并不意味商家可以把风险完全转嫁给消费者,而让自己处于无虞之境。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预售期和发货都关乎消费者的重大利益。要在机制建设上发力,让消费者在“超长预售”等待期中可以要求商家及时发货或退款。进一步来说,商家超出预售期不发货或者篡改物流状态的情况属于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时评人 关育兵)
微评:预售模式让商家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交易主动权”,商家对消费者根据其消费意愿进行细分,在制定价格和确定发货时间的问题上,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商家的安排,失去了“议价权”,商家也成功将风险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这样的预售模式对商家有利,商家自然趋之若鹜。但正因商家通过预售模式掌握了“交易主动权”,也让部分商家变得肆无忌惮。对“超长预售”,该强化专门治理。(职员 戴先任)
微评:说到底,预售非逾售。说好何时发货,就应兑现承诺。对于那些打着预售之名,行转嫁风险之实的商家,平台应有所行动。除了要进一步完善预售规则之外,不妨设置相应的入场门槛及失信惩罚机制,让习惯拖延的商家先算一算失信账。衡量利弊后,相信他们的“拖延症”会有所缓解。(时评人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