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版中缝:注关于销解清除合算同公的通告知
本文转自:广西日报
张小英、张志军:蓝木辉于2011年5月23日与你们签订《合作协议书》,2011年7月1日,蓝木辉、广西蓝天矿产有限公司又与你们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的从合同——《补充协议书》。因你们一直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经过多次催告仍不履行,构成根本违约。现正式通知你们,《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已于2023年9月5日解除。请在本通知发出7日内将投资款142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返还给蓝木辉。
蓝木辉广西蓝天矿产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