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赋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近年来,为破解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要素瓶颈,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泾县率先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聚焦范围主体、条件程序、交易监管、产权分配等重点方面破冰试水、大胆创新,逐步构建起“同权同责、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目前,泾县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为全市唯一。
筑牢基础,入市改革试点有成效
泾县通过建立健全领导组织体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入市工作领导小组,11个乡镇和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住建等16个部门为重点成员单位,组建工作专班,研究解决各类问题100余个,安排县财政300万元保障资金,统筹推进入市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为了规范入市改革工作,泾县还主动学习借鉴山东莒南、重庆大足、江苏溧阳等地经验做法,出台文件,明确入市范围条件、主体方式、工作流程、收益管理、监管服务等内容,从源头上确保了入市改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全面摸清县域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同步推进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建立数据台账,统一汇交建库,为入市改革工作打牢基础。
探索路径,城乡建设用地有效率
泾县参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分别明确村集体经营性商业地块土地和工业地块入市均价,规定协议成交价和公开交易底价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创新细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针对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公开出让、出租、转让等方式,在一、二级土地市场进行入市;同时,为破解新增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入市难题,泾县在全省率先出台《泾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的实施办法》,探索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联营等模式,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同兴办企业,实现入市途径拓宽、村集体增收双向获利。
建立入市土地使用标准体系,实行差别化的产业用地政策,对亩均投资强度、税收等指标进行限定,坚决遏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
提高效益,乡村振兴发展有活力
泾县通过借鉴银行“分散式输入、集中式输出”理念,建立“两山转化”智慧云脑,将碎片化农村建设用地资源登记入库,配合三调矢量图,为24个招引项目精准匹配土地要素。创新文旅项目点状供地和入市改革相结合的新土地供应方式,有效解决县域文旅项目建设区域面积“小而散”等问题。
结合入市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村庄“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因地制宜开展一村一设计,梯次推进村庄布局、土地综合整治、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等重点工作,建设美丽乡村升级版,吸引着大量游客来泾打卡游玩。
为了让农民真正受益,泾县通过制定《泾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入市土地增值收益中工业用地按70%、商业用地按50%比例返还给村集体,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特困救助和农户分红等,真正让农民成为参与者和受益者。
泾县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国家级试点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入市改革工作体系,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打通城镇开发边界以外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
目前,泾县已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7宗、536.56亩,吸引社会投资30亿元,招引24个项目落地乡镇,拉动实现固定资产投资约20亿元。通过入市交易,为村集体创造增值收益3475万元,实现1000余名村民稳定就业,预计每年每户增收2万余元。(欧阳如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