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之举换来“爱的回报”
本文转自:扬州日报
我市个人血费报销再创新高
爱心之举换来“爱的回报”
无偿献血,免费用血。记者从扬州市中心血站获悉,我市个人血费报销再创新高。
扬州市民夏先生多年前参与无偿献血,共捐献全血8次,献血量2200毫升。后因夏先生被诊断为血液方面疾病,2018年起往返上海医院就医,至今已用血23次、11.57万毫升、花费12.73万元;在此期间,其父住院用血1次、花费520元。夏先生符合《江苏省献血条例》终身免费用血,就医期间用血费用12.73万元血站全额办理报销;其父亲按照《条例》规定享受等量免费用血。
《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扬州市中心血站负责人介绍,夏先生本人累计用血费用报销近13万元,是目前我市个人累计报销的最高金额,“无偿献血免费用血”切实保障了献血者的权益。无偿献血者捐献热血既是爱心奉献,也是一项非常特别的“保险”行为。血站负责人呼吁,今天,你为抢救他人的宝贵生命而捐献热血;明天,一旦你需要输血救治,不但可以享受优先用血,还可以根据献血量报销血费,这充分体现了无偿献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