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摆拍短视频 需要动态负面清单
本文转自:嘉兴日报
■刘俐琨
在闹市区直播时,主播竟在镜头前遭人“绑架”,被套上黑色头套,拉到野外“活埋”……惊悚的场景让网友直呼“恐怖”,有人直接报警。然而,剧情很快反转,据山东青岛警方通报,此为网络主播为赚取流量、吸引粉丝而编造剧本进行的摆拍。最终,这个拥有超4000万粉丝的“网红”被警方依法处罚,其账号也被平台无限期封禁。《法治日报》报道称,类似的主播在网络平台上还有不少,今年已发生多起摆拍短视频受到警方处罚的案例。
摆拍短视频让观众入戏有多深,其反转之后就会让观众有多厌恶。摆拍短视频成了一门流量生意,裹挟了不少网络乱象,一些主播围绕家庭暴力、社会治安、社会矛盾、食品安全、公益慈善等民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乱编剧本,虚假演绎,混淆视听,贩卖焦虑,挑拨公众情绪,不仅浪费了公众的注意力,愚弄了公众的感情,也违背了公序良俗,甚至踩踏了法律底线。
治理摆拍短视频,是规范自媒体行为、清朗网络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短视频受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摆拍短视频不是不可以,但必须遵守内容规矩和格式规矩。对此,相关法律规范和监管制度已明确了一些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信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信息。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指出:“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这些明确规定和治理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距离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短视频平台应进一步研究摆拍短视频的甄别界定标准,并细化摆拍短视频的标签责任,确保标签的显著性,确保观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摆拍短视频林林总总,内容芜杂,且相关剧本设计不断“创新”,花样迭出,一些自媒体还有打擦边球的心理。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或短视频平台针对新动向、新情况、新特性、新问题设置动态负面清单,划出“动态红线”,保持监管的灵活性、适应性。
有了动态负面清单,自媒体就有了自鉴自律的尺子,监管部门、短视频平台也有了监督的尺子,从而能够让短视频治理更精准、更规范、更有力、更到位,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