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南京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431件
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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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宁法宣)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南京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31件。
据介绍,自《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南京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682件,经审查,共发出人保令431件,发出率为63.2%。人保令发出后,绝大多数被申请人能够自觉履行裁定书要求,不再实施家暴行为,达到了保护申请人的法律效果,有效维护了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南京法院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0份,用法律武器摁住“家暴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