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 办案按下快进键
本文转自:贵州日报
红花岗区检察院
繁简分流 办案按下快进键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从提升办案质效出发,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机制、优化配置、简化程序,践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新思路,实现专案专办、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为刑事案件办理按下“快进键”,为正义实现按下“加速键”。
该院推进繁简分流,首先在“制度规定”上下功夫。该检察院制定实施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规定》,内容涵盖普通犯罪、重大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第四检察部专门办理刑事案件,为推进繁简分流工作提供制度指引。
其中,该院对刑事案件实行两次分流:一次分流为对重大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类犯罪等专业化案件进行分流;二次分流将普通类案件按照繁简进行分流,实现“专办”“精办”“快办”三者融合。
该院明晰繁简标准,设置繁案正面清单,将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不认罪、新型首例案件等案件囊括入内,对该类案件按照繁案精办原则进行办理,其余案件则以简案快办为原则进行办理。今年1月至7月,该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45件,其中按速裁程序办理397件,占比为61.6%。
为推进繁简分流,该院在“力量配置”上做文章。刑事检察部门按专业化办案分为重罪组、经济职务组、普通组(速裁组),重罪组、经济职务组配备两名员额检察官、两名书记员,普通组(速裁组)至少配备5名员额检察官和5名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分流后的案件落实到组、落实到人,案件职责压实,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提升。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每月通过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多种形式全面沟通,解决案件侦查、办理过程中的标准认识错位问题。侦协办安排专人负责刑事案件分流工作,并定期与刑事检察部门、综合业务部门沟通繁简分流工作情况,解决繁简分流的配合力度不够的问题。
为贯彻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原则,该检察院前端分流后的案件根据性质、类型分别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进行办理,并建议法院适用相应程序办理,确保案件办理提速不减质。
该院规定,对于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法律文书等可以进行简化;对于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轻刑快办类简易案件,速裁组应在两日内审结。
繁简分流,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繁简分流工作,让刑事案件办得快、办得好。
(唐正平 苟亚宇 周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