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
本文转自:呼和浩特日报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属地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
此次专项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采取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梳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大型企业名单,以呼和浩特市辖区内81户大型企业为基数,按照对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企业50%;对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企业70%的比例,共抽取检查对象44户,分别联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重点对抽到的大型企业2022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中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形、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数量、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金额等进行抽查检查。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引导大型企业负责人主动签署《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形承诺书》,保证不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之情形,依法履行合同约定,按期缴纳货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普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年报的相关知识,使辖区内大型企业充分认识到真实年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