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 促进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本文转自:青岛日报
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 促进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青岛中院与市司法局签署意见提升行政应诉工作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王栋
本报7月9日讯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与市司法局签署《关于提升我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举措、制度保障三个方面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规范,重点明确了进一步加强规范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实效、加强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建设四项工作任务。《意见》对明确行政应诉责任主体、提交行政应诉答辩材料、依法履行出庭应诉工作职责、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现行政争议案件审前和解、形成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合力、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提高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加强负责人庭前联系沟通、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培训、开展行政案件庭审旁听、败诉案件分析研究等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双方通过制定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出庭”“出声”走向“出解”“出治”,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全市法院将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进一步激活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效能,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牵头实现实质解纷,进一步强化司法职能前移,助力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