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设立生态警务地方标准
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创新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湖州设立生态警务地方标准
本报讯 记者谢佳、通讯员吴晓宇、俞黎新报道:近日,《生态联勤警务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生态警长工作与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专题新闻发布会在浙江省湖州市召开。
据了解,《生态联勤警务站建设与管理规范》规定了生态联勤警务站“生态警务”“生态发展”“联勤联动”“数字赋能”的四项总则,细化了选址、分类建设、功能区(室)配置、数字化建设、标识标牌等五个方面要求。《生态警长工作与管理规范》规定了生态警长“全员化”“全领域”“全要素”“全流程”等原则,细化了开展宣传防范、收集信息线索、管理重要内容、开展巡查联动、发动群众参与等五个方面工作要求。
5月以来,湖州公安基于生态联勤警务站、生态警长工作的多年实践,提炼相关经验做法,起草了这两项标准。经过近半年的充分调研和研讨,征求各区县局和行政部门的意见建议,召开立项论证会和技术审查会,按照规定程序顺利通过了标准审查,完成了标准发布。
近年来,湖州市努力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公安实践,积极推进生态警务战略。生态联勤警务站、生态警长、生态警务协同智治应用作为生态警务工作的三项重要抓手,已经在打造“守青山护绿水”专业力量、协同解决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生态问题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目前,湖州针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不同的生态资源分布,在全市生态问题突出领域精确选址,建设了15个生态联勤警务站。同时,实现全市河道、湖泊、水库、农贸市场和主要林区、矿区、路段以及重大工程生态警长全覆盖,形成了具有湖州特色的警长护航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