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恋爱诈骗陷阱
本文转自:贵州日报
长顺县检察院
警惕恋爱诈骗陷阱
近日,杨某涉嫌诈骗案经长顺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长顺县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7000元,责令向被害人退赔人民币4万元。
2021年9月,被告人杨某有目的地与王某交往,并发展成为恋人关系。然后,杨某以在长顺做工程、投资赚钱快为由,让女友王某投入资金一起做。为取得王某信任,杨某还先后两次带王某到附近工地查看,得到其信任,向杨某所谓的工程投资了4万元。因迟迟未获利,王某便向杨某询问情况,但杨某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后又因王某向杨某追要投入的4万元无果,遂向长顺县公安局报案。
被告人杨某除了利用感情实施诈骗外,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收取和转移网络犯罪资金,仍积极提供自己银行卡并协助配合他人参与收取、转移犯罪资金,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针对此类案件,检察官提醒表示,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慎参与投资理财,警惕各类恋爱诈骗陷阱。 (刘忆娴 张元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