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施工破坏城市供水主管线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转自:淄博日报
以案释法:
非法施工破坏城市供水主管线要承担法律责任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因施工不规范造成的供水管线损坏情况也时有发生,市水务集团提醒相关施工单位及个人,要认真履行施工中对城市地下管网保护的责任,避免因施工导致地下管线损坏。
2021年5月8日上午9时,李某某在淄博经开区沣水镇某市场非法施工过程中,将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口径DN1000的城市供水主管线挖断。李某某的侵权行为造成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抢修费、水损等损失共计266544.17元,同时造成城区大面积降压、停水,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群众的日常生活,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2022年3月1日,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判决施工方赔偿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66544.17元并承担诉讼审理费。
供水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地下管线受法律保护,逾越这条红线将受到法律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管理,因建设需要进行施工的,施工前必须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供水管线的需提前了解地下供水管线相关情况,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施工,应当依法依规安全施工,任何非法施工破坏城市供水主管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