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有依据 通报有说明
本文转自:解放军报
第81集团军某旅着眼军营法治化建设——
检查有依据 通报有说明
■吴 超 谷卓群
“根据内务条令有关规定,基层单位官兵在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可以使用手机。午睡期间不属于此时段,请立即上交手机。”近日,第81集团军某旅部队管理科前往某连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有战士在午睡时间使用手机的问题。询问得知,个别基层带兵人对条令要求存在理解误区,导致违规问题发生。之后,部队管理科立即要求进行整改纠正,并在问题通报中详尽备注手机使用具体规定。
检查工作,带着条令指出问题;下发通报,附上具体法规内容,这是该旅着眼军营法治化建设,在检查执纪方法上的变化。
“在执法的同时进行普法,不仅能及时纠治各类问题,也能结合具体实际为官兵带来有效的教育。”该旅部队管理科科长介绍,近年来,随着部队深化改革,一些新条令法规陆续出台,他们每周开展法治教育,帮助大家及时掌握运用。但实践中,仍有个别官兵存在理解不够透彻、与实际情况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
他们在检查时发现,部分违反规定被通报的官兵,常常对法规要求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只知道大体内容,却不清楚依据来源、具体规定;有的官兵虽了解条令规定,但在具体问题上拿捏不准;个别带兵人在管理过程中,仍然依照已经废除的规定执行。
“依法管理的初衷并非限制官兵自由,而是要依据条令规定,纠治管理过松或随意加码等与法规精神相违背的行为。”这名科长介绍,他们在一次检查基层查铺查哨情况时发现,有的连队在干部较少的情况下,安排担任值班员的战士参与查铺查哨,这一行为既违背条令规定,也影响战士权益,于是当即要求整改。
今年以来,该旅先后纠治了请假休假随意提高审批权限、手机管理权限没有下放班排等问题。某连连长感慨道:“不清楚怎么做,依据条令法规办事就不会错。如今,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管理依法的法治氛围越来越浓厚,连队建设的思路也越来越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