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无忧”保你出行无忧
本文转自:嘉兴日报
■张叶娟
今年5月,被保人李某骑电动自行车在嘉兴市勤俭路与对方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对方住院治疗。案件中,交警判定李某次责。此次事故造成双方车辆部分受损,对方驾驶员轻微伤,医疗费用预计2000 元。根据责任判定最后经协商,伤者同意李某赔付550元。因为,李某在人保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购买了保险,原本由李某承担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进行“买单”,而对方因为没有购买保险,损失将自己承担。
现如今,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大部分家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因为价廉物美且无需驾驶证即可上路,受交通路况影响较小等原因,成为市民心中短距出行的不二选择,电动车持有率不断上升。随着天气和道路情况的复杂化,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也进入了“高发期”,为了应对这一风险,人保财产推出了非机动车意外险——嘉兴出行无忧产品,主要保障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非机动车过程中自身、财产安全及第三者责任,为可能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
